山东鼓励签订志愿服务书面协议 有效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

2022-11-02 09:26 来源: 中国志愿

  为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、制度化发展,山东积极探索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《山东省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》),该《协议》的签订主要涉及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两类行为主体,重点鼓励5类志愿服务签订书面协议,有效保障山东省全省超1700万注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。

重点鼓励5类志愿服务签订书面协议

《协议》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志愿服务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,志愿者服务的权利义务,志愿者的权利义务,不可抗力与责任免除,协议变更、解除与终止,违约责任,争议的解决,协议效力及其他等八方面内容进行规定。

一般情况下,《协议》的签订主体主要涉及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。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,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。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、知识、技能、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,既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也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志愿服务组织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,需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,并联署签名,监护人应履行协议中的相应责任。此外,《协议示范文本》鼓励招募志愿者的其他组织参照适用,这类组织主要涉及招募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等。

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需要签订《协议》,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、方式、时间、地点、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。鼓励如下类型志愿服务签订书面协议:

1.志愿服务活动对人身安全、身心健康有较高风险的;

2.开展涉外志愿服务活动的;

3.志愿服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;

4.为大型活动、应急救援等提供志愿服务的;

5.组织志愿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。‍

山东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1736万人

《协议》有效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

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也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。

2022年施行的《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》第二十条对志愿服务协议提出了法律要求,并明确“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制定。”按照《条例》授权制定《山东省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》,将《条例》对志愿服务协议工作的要求进行细化实化,是履行法定职责,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重要配套措施。

目前,山东省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已经达到1736万人,注册志愿服务队伍11万个,志愿服务项目42万个,均居全国前列,但同时一定程度上存在志愿服务活动不够规范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。签订协议可以明晰志愿服务各方权责,切实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,推动山东志愿服务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发展。

据了解,山东是全国第三个发布《协议》的省份。山东出台的《协议》紧密结合志愿服务的现实情况,简化了签订主体,明确了甲乙双方权利义务,具有较强的操作性。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基本信息、权利义务、免责变更等方面做出示范,突出解决实际问题,能够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,规范志愿服务活动。此外,《协议》不仅适用于需要明确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双方责任义务的情形,招募志愿者的其他组织,也可据此进行调整与使用,具有广泛的参照适用性。‍


全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