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确山:召开《河南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工作推进会

2020-12-28 17:26 来源: 文明确山

  2021年1月1日,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施行。为更好推动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12月25日,确山县贯彻《河南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工作推进会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召开。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毛洪立,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臧世新,各镇办党委(党工委)副书记(或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副职),县直各单位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副职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向恒主持。

   会上,李向恒传达了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文件精神,明确了条例出台的背景、目的。臧世新列举具体社会现象对条例出台的依据、规范和倡导、保障和监督、法律责任等进行重点深刻解读。

  会上,毛洪立指出,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实际举措,对于全县依法巩固文明创建成果、推动德治法治有机融合、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、助力高质量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各镇街道、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和今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普及宣传教育。

   毛洪立强调,深刻领会、全面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,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学习活动,迅速掀起学习宣传《条例》的热潮。二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,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力量、社会力量和职能部门的力量,以广覆盖、立体式常态化宣传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推进《条例》宣传进社区、进广场、进企业、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学校、进家庭、进网络,为《条例》施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。三要强化部门责任,综合运用法定职能,发动社会各界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,做好引导劝导、执法惩戒工作,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、凝聚力和引领力,确保《条例》在我县落地落小落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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