贴心!洛阳部分小区推出“共享小推车”服务

2024-09-12 13:24 来源: 洛阳文明网

  快递太多拿不了、物品太沉搬不动、行动不便难取货……面对生活中常见的这类问题,洛阳不少社区或小区推出了“共享小推车”服务,为居民提供便利。

  “共享小推车”的使用感如何?洛阳已上线“共享小推车”的社区或小区,在服务推广中遇到过哪些问题?“共享+”服务模式对基层治理有何启发?洛报融媒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。

  洛阳相当数量小区配备“共享小推车”

  家住涧西区澜京公馆小区的居民李顺达今年52岁,前不久萌生了居家健身的想法,为此,他专门上网购置了一套总重约80斤的哑铃组。

  “快递员把东西放在了菜鸟驿站,咋把这东西搬回去成了难题。”李顺达说,这个岁数健身本意是想强身健体,谁知道刚上来就遇到了“下马威”,“不敢硬着头皮搬,怕闪着腰。”

  在邻居的提醒下,李顺达得知小区保安室配有供居民免费使用的“共享小推车”。于是,他来到保安室,将自己的车钥匙作为抵押,用小推车将哑铃搬回了家,后在归还小推车至原处后取回了车钥匙。

  “以前没留意过,这服务确实挺方便,为物业点个赞。”李顺达说。

  在距离澜京公馆不远的周山社区和顺园小区,同样也配备有这样的“共享小推车”。周山社区工作人员介绍,该小区东、西、南三个门各停放一辆 “共享小推车”,供小区业主及周边居民出入搬运物品使用,如遇物品大件、多件或老人不方便搬运的情况,小区物业公司还会安排巡逻人员协助业主把物品送到家。自2021年“共享小推车”上线至今,已累计服务辖区居民3300余次。

  记者走访了解到,洛阳市各城区相当数量的小区均配备“共享小推车”。

  “共享小推车”提供者应尽到安全提示义务

  采访中,记者得知,在使用小区“共享小推车”的居民中,老年人占相当比重。那么,在使用小推车搬运重物的过程中难免涉及安全责任问题。

  对此,河南天豫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景雷认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活动组织者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。社区或小区配备的“共享小推车”虽供居民免费使用,而非商业运营,但并不表示作为手推车的提供者和管理者,在居民使用手推车发生意外时能够完全免责。

  在杨景雷看来,基于手推车的使用特性,作为提供者和管理者的社区或小区物业,仍有安全提示的义务,例如车辆的最大承重是多少、是否可允许儿童伴乘、小推车是否有车辆制动装置、坡道使用时是否有特殊注意事项等,以上事项均涉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。如社区或小区物业未能尽到以上安全提示义务,则仍需承担居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法律责任。

  杨景雷建议,社区或小区在提供“共享小推车”给老年居民使用时,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,可派出专人搬运、护送,这样不仅能降低发生意外的概率,还更能让居民体会到高质量的贴心服务。

  部分社区探索“共享+”志愿服务站模式

  不仅是共享小推车,如今在洛阳不少社区,“共享+”志愿服务站也深受社区居民欢迎。

  涧西区长春社区38号街坊是一个典型的老年社区,老年居民占比近五成。记者在该小区便民服务点看到,在一个名为“共享生活”的志愿服务站内,共享推车、共享药箱、共享针线包、共享工具箱等应有尽有。一旁,“红色物业”还提供电动磨刀器、超声波眼镜清洗器、微波炉等“共享+”设备设施,免费供居民使用。

  长春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,该“共享生活”志愿服务站是社区围绕“共享+”志愿服务理念,与公司党支部联合打造,旨在方便居民生活,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共用。

  无独有偶。在涧西区重二社区,包含共享推车、共享缝纫机、共享轮椅、共享拐杖、共享血压仪等在内的“共享生活”志愿服务站,一经亮相就受到了老年居民的欢迎。

  “好多东西只是偶尔用,不值顾单独买,有需要时来社区借着用用,不仅省钱,还和大伙儿联络了感情。”重二社区居民孙艳芳说,她是“共享生活”志愿服务站的受益者,为了回馈这份爱心,她也将家中闲置的雨具、工具等捐赠至服务站。

  对此,洛阳社会学者安锋表示,社区更多探索“共享+”志愿服务模式,是基层治理进步的一种表现,诸如“共享小推车”在内的一众“共享+”服务,体现了社区从居民实际需要出发,整合社区内外部资源,提升社区服务质量的实践决心。接下来,还应继续激发居民的主观能动性,持续搭建资源共享平台,促进邻里之间的互助合作,让爱心“内循环”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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